關於換貨
訂購的商品若為「與預想不符」、「尺寸不符」、「訂購錯誤」等個人因素而欲更改尺寸或顏色,需辦理退貨手續、再重新下訂欲更換之款式,恕無提供換貨服務。
關於退貨
訂購的商品「與預想不符」「尺寸不符」「訂購錯誤」,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享有7天鑑賞期之權益,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,並參考退換貨須知於7天內完成退貨申請即可,若超過7天鑑賞期,則無法受理退貨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以上等狀況,退貨運費、手續費等回寄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退貨必須符合以下所有『退貨條件』:
- 於商品到達簽收後「7日內」商品,並與我們聯繫退貨服務。
- 務必確認商品無下水以及使用過痕跡,包括汗味、香水味、異味、落地、粉底、動物毛、人為性髒污。
- 需保留所有與商品一同到貨附屬商品、商品吊牌、箱子等商品貨
- 商品請完整包裝,並使用原包裝紙箱將欲辦理瑕疵換貨之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使用其他完整紙箱包裝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-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-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-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-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-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、 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 退費 。
如何寄回退貨商品
- 消費者申請退貨
- 透過發送7-11退貨便代碼給消費者,並包裹商品
- 消費者持退貨便代碼至任一家7-11 ibon 操作列印退貨便托運單執行退貨便
- 將托運單貼在欲退貨之包裹上,交給店員(則在交給店員的時候,付款給店員)
- 後續收到商品後確認商品無誤將會進行退款